訂房須知
訂房注意事項:
◆ 登記入住時間自下午15:00起。退房時間至中午10:00之前。
◆ 訂房保留至下午18:00止,預告抵達時間者例外。
取消訂房:
◆ 若於住房日一週前通知取消訂房,將退還訂金之半數,逾期則不予退還。
◆ 於一週前通知改期,將保留訂金以半年為限(改期以一次為限)。
◆ 未於住房日一週前通知,恕不接受改期與取消退費。
◆ 住房當天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(如颱風、地震等),導致飛機班次或船班取消時,
您可自行選擇全額退還訂金或保留訂金改期。
◆ 若純屬個人因素當天無法到達者,恕不退費,並放棄先訴抗辯權